以前有人开玩笑说,国内最大建筑商是“民建”,因为不管什么建筑,都是来自民间的农民工在干活施工。只要有力气就能干,钢筋工、水泥工,什么岗位缺人,招来能干活就行。这就是我国建筑工人的现状。没有专业“正规军”,这是我国建筑业最严重的问题。事实上,我国曾经有一支相对专业的建筑大军,1978年底,我国国营企业拥有一支300多万正式职工的建筑大军,这应该是纯正的正规军。随着经济的发展,1981年以后,用工制度逐步搞活,企业可以“实行合同工、临时工、固定工等多种形式的用工制度”,国营建筑企业可以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和使用农民建筑队,形成了多元化用工方式。
1989年,全国建筑用工高达1100万人,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有合同关系的工人,由企业统一使用、统一培训、统一管理,因此,这支建筑大军还是相对专业的建筑队伍。但这种情况在1992年以后发生了根本变化,国家赋予企业用工自主权,不再下达用工计划,企业用工通过市场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双向选择的劳务关系。于是,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不再招聘建筑工人,而是通过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的方式解决施工用工问题。各类专业承包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而很多的专业承包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都是一些包工头自己攒起来的,他们凭借以往在建筑行业工作的经验和人脉,长期挂靠一些可以自行接活的建筑公司,通过承包工程盈利。到2004年,全国4200万人建筑用工中,农民工占3200多万人,占8成左右。这时中国基本上没有建筑的正规军了。这些所谓的专业承包和劳务派遣,基本上都是由一些非常不稳定的流动人员构成,他们一没有劳务关系,二没有任何保险,三没有系统培训。
企业追求利润是天经地义的事,企业成立的目的就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首先它自己要盈利。问题是追求什么样的利润,应不应该为了降低成本、追求利润而降低工程质量?这是万万不应该的。建筑行业不仅仅需要有力气的劳力,还有许多技术质量标准需要执行,因此对工人的专业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企业不能只图省事、只管利润而忽略了劳动者的利益,忽视了消费者的利益,忽视了社会资源的合理有效使用。
关于建筑用工的形式或许可以多样,既可以使用自己专业的建筑队伍,也可以外包专业的施工队伍,也可以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无论哪一样都可以,但有一个标准必须是“死”的,必须要人人都遵守的:这就是所有的劳动者都要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有相应的社会保障;所有的劳动者都要经过相关的专业培训,具有足够的专业技能,重要的岗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所有的承包者都要能管得住自己的队伍,并能对自己承包的工程负责。